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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

日期:2018-09-06

为落实做好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促进港口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港口部分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的转发通知要求,8月28日下午,苏州市港口管理局会同市物价局先后前往常熟港区、张家港港区对沿江港口的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常熟市港口局、张家港市港口局部门负责人以及各辖区港口经营企业代表参与调研。

在调研座谈会上,常熟、张家港港口管理部门向调研组汇报了辖区内港口收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港口经营企业代表汇报了港口收费自查自纠情况。随后,调研组实地察看了港口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栏。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各地港口管理部门督导到位,各港口经营企业落实到位,并进一步强调港口企业收费项目要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地港口管理部门要配合当地物价部门对港口收费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